11月20日,自然資源部在京舉行例行新聞發布會。會上發布了《自然資源部關于探索推進海域立體分層設權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簡稱《通知》),并就有關情況進行了介紹。
海域空間范圍包括內水、領海的水面、水體、海床和底土。據介紹,現行的海域管理制度體系主要基于海域“平面”管理,同一海域空間范圍內僅設置一個海域使用權,海域空間資源的立體性和多功能性未得到有效發揮,部分區域的空間資源浪費較為嚴重。為充分發揮海域資源效益,緩解行業用海矛盾,逐步完善海域資源資產產權制度,有必要盡快探索開展海域立體分層設權。
《通知》在總結已有實踐的基礎上,對海域立體分層設權工作中涉及的國土空間規劃、海域使用論證、用海審批、不動產登記、海域使用金征收等方面予以指導和規范。一是加強國土空間規劃對立體分層設權用海的引導和約束。二是加強立體分層設權項目用海海域使用論證。三是規范立體分層設權項目用海審批和不動產登記。四是規范立體分層設權項目用海海域使用金征收。
《通知》就準確把握海域立體分層設權工作提出了堅持依法依規、穩妥有序,堅持節約集約、生態優先,堅持分類管理、科學兼容等3方面總體要求。
《通知》的印發,是深化海域物權制度建設的一次有益探索,將推動海域管理模式從“平面”向“立體”、從“二維”向“三維”的轉變,對于促進海域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和有效保護、推動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、加強海洋生態文明建設具有重要意義。
(來源:自然資源部)